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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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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下的发行怪胎
以上两种股票发行上市模式是世界各国通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模式。万变不离其宗,这两种方式的共同点是同股同权,价值认同、市场定价,股份全流通。
但我国现在实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模式是完全不同于以上两种世界通用模式的。从表面特征看,我国现在执行的新股发行上市与第二种“增量发行”的国际通用IPO方式似乎完全一致。实际上,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方式是“伪IPO”发行方式,本质是股权分置的圈钱发行方式,是我们照猫画虎搞出的制度怪胎。
我国“股权分置圈钱模式”的股票发行为世界所独有。新发行的流通股单独发行、单独定价、单独上市。原企业股东的原股票在发行时不参与定价与流通,实际上无法在发行环节确定:“同股同权同价”的股份制基本规则。导致出现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权分置”状态的世界性难题的怪现象。
之所以出现股票发行制度怪胎,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西方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长期的“存量发行”方式对“同股同权同价”的熏陶,对股份制公理的浸入骨髓的理解。而在“大跃进”潜意识下,就“跨越必要的历史演变”,奉行“拿来主义”,直接模仿西方经过百年演化后才产生的“IPO”发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学界专家的思想认识并没有搞清楚、政府官员也没有搞清楚。在“圈钱”的诱惑下,政府用垄断管制的方法模仿“IPO”发行,所搞出的现行股票发行方式,是伪市场化的IPO发行。
“存量发行”就是全流通股票发行
从某种意义上说,证监会准备实行的存量发行(减法上市),其本质是在补我们国家股票市场的历史课。因为有些制度过程是不可跨越的,有时候看似跨越后制造了一时繁荣,但制度的缺口总要发挥其牵引作用的,历史总要来回补这个“缺课”的!
所以现在证监会准备2005年实行的存量发行(减法上市)就是一次历史补课行为。
无论任何人怎么解释、无论任何人用什么样的词汇和概念来表达,“存量发行”(减法上市)都是彻彻底底的全流通股票发行。因为“存量发行”(减法上市)由新投资者认购的股票,与企业原股东持有的剩余股票,它们都是同根同源、同股同权同价的全部可流通股票,不管在两部分股票中设置任何人为障碍(比如可流通解冻期等),都不改变它们是全流通股票的本质。
所以证监会准备2005年实行的存量发行(减法上市)就是全流通股票发行的开始。
“存量发行”就是国有股市价减持
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以及中国当前国情现状看,如果采用“存量发行”(减法上市)的股票发行模式,很显然符合条件的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一些资本金充足,并不需要补充社会资金的业绩优良的大型国有企业。
那么“存量发行”,无论任何人怎么解释、无论任何人用什么样的词汇和概念来表达,存量发行(减法上市)都是完完全全的“国有股减持”,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市场价减持国有股”。
模拟分析如下,比如这个公司上市前总股本为100亿股,准备存量发行(减法上市)其中30亿股,假设承销券商以2元/股价格承销,则减持股份置换资金为60亿,此60亿资金应进入国资委管理的账户,资金并不进入上市公司。所以显性的获益者是国资委和承销投行。
我们不能说“存量发行”(减法上市)的制度规则本身是错误的,但“存量发行”(减法上市)模式的执行错误是在当前“股权分置”市场结构上施行。我也不希望再次出现文字游戏的争议,就像象在C股市场争议中净是“减持”不是“转让”,“转让”不是“流通”这类的文字游戏。恢复“存量发行”就是“全流通股票发行”的原意。在没有彻底解决中国A股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之前,实行“存量发行”(减法上市)一定会严重冲击现有的A股市场,从而侵害现有流通股股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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