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专家解读《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下)
三、《规划》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强调保障食品加工安全。
《规划》特别强调食品加工安全和轻工产品质量,是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与其他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不同之处。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此,《规划》提出实施食品加工安全专项,要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企业、全面清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并进一步提高食品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及退市制度,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规划》特别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监测手段不完善是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也是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之一。《规划》重点选择乳制品、粮油加工、生猪屠宰、食品添加剂、饮料、酿酒、焙烤、罐头、发酵、制糖等十个行业,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提出了今后3年重点完善原料、中间过程以及产品的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建设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等具体内容。
(二)强调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轻工产品质量的提高,在2009年2月1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上《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送审稿)时特别指出,提高轻工产品质量应该增列为轻工业调整和振兴的一项主要任务。为此,《规划》提出通过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快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来提高轻工产品质量水平。
(三)突出培育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
发展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已成为轻工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经过十多年的培育,我国已形成规模的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达到150多个,其产值约占轻工业总产值的16%,从业人员1000多万,涉及到皮革、家具、食品、制笔、家电、照明、塑料、陶瓷、搪瓷、日用玻璃、五金、礼品、眼镜、文体、文房四宝、羽绒、工美、缝制机械、乐器、日杂、少数民族用品、珠宝、包装等23个轻工行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四川、吉林等18个省市地区。
(四)突出扶持中小企业。
《规划》提出结合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支持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支持和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轻工中小企业负担重的问题,《规划》提出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等向轻工企业倾斜,特别是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小型轻工企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
(五)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是研究制定《规划》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轻工业调整和振兴的不可割裂的两个方面,立足当前、克服当前困难是实现轻工业调整与振兴的前提与基础,着眼长远是要着重解决影响轻工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促进轻工业早日走出困境。
(六)突出重点行业、培育骨干企业与政策普惠相结合。
轻工业行业众多,不可能面面俱到,通过调研轻工业45个行业,《规划》重点推动食品(含八个行业)、家电、造纸、塑料、皮革、五金、电池、照明电器、表面活性剂(洗涤、日化、香化等行业)和轻工装备等行业的调整与振兴。选择这些重点行业的理由:一是在轻工行业中经济总量比重大,产值占轻工业总产值的60%;二是出口创汇额较大,出口占轻工业总出口额的70%以上,国际市场占有率高,对扭转出口下滑作用大;三是产业关联度较高,带动“三农”和其他行业作用强;四是环境影响相对突出,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五是具备较强发展潜力的行业。
(七)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与鼓励兼并重组结合。
主要通过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品牌企业的市场控制力;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树立自主品牌国际形象,加强自主品牌保护等途径支持自主品牌建设。《规划》还提出了鼓励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