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因分析
导致高佩义走上经济犯罪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胶州市领导对高佩义先入为主的招聘,为他提供了实施金融犯罪的机会。1995年9月胶州市出于经济发展需要,对外引进人才,当市领导听说高佩义是家乡人,又有一段不平凡的求学经历,就有心引进他。在招聘会上,高佩义表现得既有农家子弟的纯朴与本分,又显现出知识分子的渊博学识,论起胶州市的经济发展时侃侃而谈,头头是道,于是在胶州市领导的眼里,他成了不可多得的人才。很快,他被聘为胶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而当时,高佩义已经辞去公职下海经商两年多,屡战屡败,一事无成,负债累累,内心贪梦,实际表明高佩义不仅经营理财能力差,而且已经完全蜕变成不择手段捞取金钱的市侩商贩。但在招聘时,胶州市领导对高佩义过去的工作业绩和政治思想表现没有作认真考察,仅根据他的求学经历和招聘中的表现就敲定了招聘他。从而把他推上了实施金融犯罪的有利岗位。这说明胶州市领导在这次招聘选拔干部时没有严格按照党的干部选拔标准和原则办事。 二是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高佩义当上胶州市信用社主任一个多月后,就开始违法发放巨额贷款、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在任一年零七个月,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挪用公款15万元,违法发放贷款40万元,他对行贿的贷款人,有求必应,甚至不问贷款人的身份,贷款用途,就大笔一挥,几百万,几千万的贷出去。在高佩义看来,这个信用社就象是他自己的私人银行,他愿意怎样就怎样。但在胶州农村信用社,高佩义这种为所欲为的窃取公款的行为,居然能畅通无阻,一次又一次地发生,这说明信用社内部缺乏有效的自控制度,权力缺乏制衡,应该说这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